2012年3月14日,西洞庭管理区消费者委员会第二届二次理事大会暨商标工作会议在我公司隆重举行,出席此次大会的有管理区副主任李国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伯仲等领导。汇美公司被区消费者委员会评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单位”,公司副总经理肖文安同志被评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个人”称号。会上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伯仲对我公司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及我公司“鑫湘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表扬。
如果您对该项目感兴趣,请在下面立即留言!
本网站属于可自主发布并可自主删除的信息交流平台,倡导诚信合作、互惠共赢!为了保证您的利益,建议经销商朋友与厂家合作前,请认真考察该公司资质诚信及综合实力,以免造成损失!